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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mk体育,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2 20:22浏览次数: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4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宗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吴宗林先生、监事莫容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是基于公司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议案中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现金管理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现金管理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延长建设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和“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41,66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28,645,67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4,049,270.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94,596,40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3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3-90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截至2025年2月27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注1: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注2:“补充流动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较高,系公司IPO募集资金净额在该账户汇总后转出其他专户,汇总期间的利息收入较高;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

  同时,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截至2025年2月27日,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27.4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80.4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届时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当前募投项目“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的实施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在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将“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8月31日。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审慎考虑宏观经济和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外部市场需求变化以及设备工艺技术的升级迭代等因素影响,适度控制投资节奏。基于项目目前的进度,公司计划在不改变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延长募投项目“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的建设期。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投资金额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根据当前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在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对“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8月31日。

  同时,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办华繁路嘉安达科技园七栋”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深圳市龙华区北站壹号(创想大厦)大厦(工业区)2栋第38层3801-3809”。

  公司将在本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审慎考虑宏观经济和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外部市场需求变化以及自主研发能力等因素影响,适度控制投资节奏。基于项目目前的进度,公司计划在不改变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延长项目建设期,预计完成日期延长至2026年8月31日。同时,为了深入贯彻降本增效的战略,公司积极调整人员配置,优化办公布局,提升工作效率,调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积极提升自主研发能力,拟同步调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以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

  随着全球跨境电商平台与主流区域性电商平台的迅猛发展,以及全球物流配送网络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线上购买便携储能产品。近年来,关键词“portablepowerstation”(便携储能电源)在搜索引擎以及主流电商平台的搜索热度逐年提升。根据PrecedenceResearch数据机构市场调查数据显示,2023年电商渠道占据了全球便携储能产品42%的销售渠道,且预计在未来有望取代线下渠道,逐渐成为便携储能产品最主要的销售渠道。随着近几年全球便携储能行业的市场规模不断增长,特别是电商平台逐渐成为行业的主流品牌推广及产品销售渠道,为了提高用户对品牌的认可,提高全球电商平台产品的交付效率,布局官网独立站,并且能够通过用户体验反馈指导产品迭代,公司对于品牌数字化建设的必要性不降反升。

  与传统销售渠道不同,公司需要依托全球各区域不同的电商平台进行品牌推广、产品展示、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由于不同的目标市场人群画像不同,且不同的电商平台入驻及运营规则也存在较大的差异,依赖人工运营以及传统的品牌营销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多区域多平台的品牌推广及运营。相较于本项目原规划,公司目前已增加多个主流电商平台的入驻,更多的电商平台同步运营,必须通过品牌数字化建设进行协同运营,进而提升业务收入及全球便携储能市场的占有率,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

  综上,公司不断深化全球品牌战略,建设品牌数字化项目以满足跨区域多平台品牌推广及运营是必要的。

  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积累了大量的业务数据和品牌推广经验,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在项目实施期间不断增加,不断增长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稳定的线上销售占比,使得公司获取了充分的营销数据以及大量的模型画像,转化成项目实施的重要经验,以此推动项目继续投入并有效实施。

  本项目整体框架特别是数据架构的设计已经基本规划完成。在原有项目规划的基础上,公司更深层次地提高了AI智能化的应用,包括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等技术,结合业务需求广泛应用智能客服、智能生成等技术,实现业务流程的智能化和自动化,进而提高品牌数字化建设的整体效率。主体数据架构规划的完善,能够大大缩短项目实施前的研究与论证周期,使项目在延期后能够迅速投入开发,确保在延期周期内按计划完成关键步骤的实施。

  本项目基于大数据的电商营销智能系统,其开发过程具有复杂性高、专业性强、技术密集型的特点,对开发人员的技术实力及从业经验有较高的要求。公司在项目实施首年,已经通过招聘及培训的方式搭建了一支功能岗位完善、人员编制合理、技术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虽然项目实施进度有所放缓,但项目的核心团队的招募搭建确保了本项目在后续实施过程中能够快速响应,按计划完成核心工作的实施。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投资金额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5年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和“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延长建设期、“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投资金额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2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是基于公司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系根据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分别于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安排,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原审批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月13日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41,66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28,645,67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4,049,270.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94,596,40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3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3-90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846,60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784%,最高成交价为67.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296,903.8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目前,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持续一定的实施周期,且相关超募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研究、论证、立项及相关审批均需一定的时间,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灵活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在原审批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月13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上述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担保,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1、虽然现金管理类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好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内审部门对前述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前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增加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月13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现金管理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现金管理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现金管理额度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无异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3月18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5年3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白松三路与民塘路交叉口西20米华侨城北站壹号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线、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线之前送达或传线、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西北角华侨城创想大厦2栋39层公司董秘办(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8109;联系电话;传线、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西北角华侨城创想大厦2栋39层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327”;投票简称:“华宝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如无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表决票填写说明:在各选票栏中,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打“√”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4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孙中伟先生、副董事长温美婵女士、董事白炜先生、独立董事吴辉先生、独立董事谷琛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和“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延长建设期、“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mk体育,。

  本议案中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增加不超过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23亿元增加至不超过41亿元,用于投资安全性高mk体育,、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月13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同意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mk体育在线官网,mk体育在线官网,mk体育在线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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